一个侵占公司贷款的员工,如何被发现?(实测+曝光)

来源:贷款-合作伙伴 时间:2025-07-06 19:23:51

一个侵占公司贷款的员工,如何被发现?(实测+曝光)

一个侵占公司贷款的员工,如何被发现?(实测+曝光)

前阵子我们公司就遇到这么个事儿,财务姐发现一笔贷款莫名其妙少了十几万,一查才发现是某个销售老油条偷偷拿去给自己买车了!这哥们儿平时就爱搞点小动作,没想到这次玩脱了。当时我们群里都炸锅了,各种猜测满天飞,有的说肯定是内鬼干的,有的说可能是bug,还有的脑洞大开说是财务姐自己记错了 🤔。最后老王(我们部门经理)亲自带人把账目翻了个底朝天,证据确凿,这老小子当场就怂了,脸都白了。这事儿让我深刻体会到,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啊!

关于公司贷款的那些事儿

  1. 贷款申请流程是不是太宽松了?
  2. 财务审核是不是走了形式?
  3. 员工权限管理是不是太随意了?
  4. 贷款资金流向监控是不是不到位?
  5. 内部机制是不是形同虚设?
  6. 事后追查手段是不是太落后了?
  7. 员工调查是不是没做到位?

贷款申请流程是不是太宽松了?

很多公司为了业务发展,贷款审批流程确实有点"人性化"过头了。就像我们公司之前,销售部门申请贷款就两张表的事儿,领导签个字就完事,根本没人细查这笔钱到底要干嘛。这就像家门口的小卖部,啥人都能进来随便拿东西,不给钱就跑,你说能不丢东西吗?审批流程必须严格起来,该有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不然就是给贪心的人留后门。

财务审核是不是走了形式?

我们财务姐事后说,她当时审核时只看了申请表,根本没核对过实际用途。现在想想确实可笑,申请表上写的是"业务拓展",结果钱却进了员工口袋,这审核和没审核有啥区别?财务审核不能只看表面文章,得实实在在核对每一笔钱的去向,不能让那些会写漂亮话的员工钻了空子。财务部门不是盖章机器,是公司的最后一道防线啊!

员工权限管理是不是太随意了?

这老小子居然能一个人操作从申请到转账的全流程,权限比财务还大,这合理吗?权限分配要遵循最小化原则,不该给的权利坚决不给。就像家里的保险柜钥匙,不能随便给谁都能开,得设置好几道关卡,这样才能防止有人偷拿东西。现在很多公司为了方便,把所有权限都给了业务骨干,美其名曰"提高效率",结果方便了小偷不说,还让公司蒙受损失。

贷款资金流向监控是不是不到位?

当时我们查账才发现,这笔钱转出去后,第二天就进了员工的个人账户,中间居然没人发现!资金流向监控要实时化,不能等到月底结账才发现问题。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做个简单的资金流向追踪应该不难吧?就像银行转账有短信提醒一样,公司内部资金流动也应该有实时监控,一有异常立警,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内部机制是不是形同虚设?

我们公司有信箱,但从来没人用过,因为怕被打击报复。机制要匿名化,还要有保护措施,不然就是摆设。这次要不是财务姐自己发现了,估计这事儿就捂住了。很多公司把机制当成摆设,甚至有人了还被穿小鞋,这怎么行?得建立一套完整的保护人的制度,让想做好事的人没有后顾之忧。

事后追查手段是不是太落后了?

当时我们查账还靠人工翻账本,效率低得要命。追查手段要现代化,用点科技手段不行吗?现在大数据这么发达,做个简单的资金流向分析应该不难吧?就像破案有DNA检测一样,公司查账也应该有高科技手段,这样才能提高效率,早点发现问题。

员工调查是不是没做到位?

后来我们查这老小子简历,发现他之前就因为挪用公款被开除过!调查不能走过场,得查得彻底。现在很多公司招聘时调查就是走个形式,随便问问前公司就完事,根本查不出啥问题。得建立一套完整的调查机制,包括银行征信、判决等,这样才能把有前科的人挡在门外。

员工调查是不是没做到位?

这次后,我们公司彻底整改了贷款管理流程,现在申请贷款要经过三个部门审核,还要有资金用途证明,转账过程全程监控,事后还有随机抽查。虽然流程复杂了点,但安全多了。就像咱们平时用手机支付,虽然要指纹、密码、人脸识别好几道手续,但至少钱不容易被偷对吧?

问题 改进措施 效果
贷款审批太宽松 增加审批环节,多人签字 减少不当申请
财务审核形式化 建立交叉审核机制 提高审核质量
权限管理随意 实施最小权限原则 防止越权操作

现在想想,这事儿虽然让我们损失了几万块,但至少把隐患清除了。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我们就能快速反应精准打击,不让贪心的人有可乘之机。这就像给公司装了个防盗门,虽然花点钱,但心里踏实多了!

最后想说的是,管理公司资金真不是件容易事儿,需要制度技术三管齐下,才能防住那些想占小便宜的人。希望我们的经历能给其他公司提个醒,别等到出事了才后悔!👍

精彩评论

头像 尹波-财务勇士 2025-07-06
不归还公司货款算侵占罪吗 长期拖欠贷款是否足以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其是否满足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倘若能够被确定为犯罪,那么这无疑便是职务侵占了。 首先,理解一下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十分必要,它本质上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其所有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要件这个角度来看。却编造谎言称拨款中744万元为其实际控制公司的工程款,还以借款名义将上述款项给中辰置业公司高息使用,具有明显犯罪故意;杨某作为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实际管理公司财务的职务便利,将当地部门退还给中辰置业公司的部分拆迁款非法据为己有,犯罪数额高达700余万元(高额利息不计入赃款)。
头像 程诚-资深顾问 2025-07-06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若以公司名义借贷并将款项非法占为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首先要确定侵占的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般6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头像 方泽宇-诉讼代理人 2025-07-06
【刑事审判参考】第192号——潘勇、王伟职务侵占、虚报资本、贷款诈骗案 基本案情 (1)1996年12月,徐州市黄河物资公司(以下称“黄河公司”)和徐州市百事得家具(以下称“百事得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27万元,以百事得公司名义,从徐州市物资协作公司购买市超标车黑色公爵王轿车一辆。近日,经义乌警方移送,汪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一案例,为不少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小微企业敲响警钟。程先生是江西婺源人,2018年初,他在义乌成立了一家食用菌公司,代理了多个知名菌菇。公司成立半年后,程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曾在广东汕头做过销售工作的汪某。汪某也是婺源人。
头像 尹俊驰-财务勇士 2025-07-06
元也不是保管的财物,沙某芳不构成侵占罪。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沙某芳承包 自诉单位重庆园林公司常州办事处。2012年,沙某芳设立并实际 控制小华馨艺合作社。重庆园林公司为贷款和资金使用方便,与沙某芳 达成合意。
头像 施昊-债务代理人 2025-07-06
近日,县人民“速裁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案情回顾 县城关镇小李在县某商贸批发部从事销售业务期间,收到公司客户所支付的货款606580元并擅自挪归个人使用。2019年8月,小李向该商贸批发部出具了欠条,截止2019年12月挪用的贷款尚%******元未返还该商贸批发部。后小李离职。当公司的借款被法定代表人侵占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一,立即采取行动 收集证据:首先,公司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确实侵占了公司借款.这些证据可能包括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借款合同等文件. 内部调查:进行内部调查,了解借款被侵占的具体情况,包括侵占的金额,时间,方式等.这有助于公司更全面地了解问题。
头像 曹红-诉讼代理人 2025-07-06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审结了一起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案件,被告人谢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责令谢某赔偿被害单位146万余元。 谢某在担任某食品公司销售员期间,利用负责销售公司货物和代公司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一年期间侵占公司货款共计153万余元用于个人支出。在某食品公司工作人员不断追索下。近日,两江新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涉案男子邬某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公司90余万元财产而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一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让我们深入了解了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法律规定。邬某曾在一家医药零售公司任职,负责重庆市数门店的纳税工作。根据公司规定,邬某有权从公司借款以协助各个门店缴纳税金。
头像 虞强-上岸先锋 2025-07-06
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涉案男子邬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所在医药零售公司90余万元的财产。这一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关于邬某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的问题。邬某曾在两江新区一家医药零售公司任职,负责重庆市数门店的纳税工作。根据公司规定。

编辑:贷款-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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