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认定借贷合同纠纷并解决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人民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
(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
(企业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难点)
(一)借款主体认定难
(审判实践中由于一些单位管理不规范,借款合同上加盖非备案公章、项目部章、假章,未盖章仅个人签名,载明的借款人、款项用途与实际收款人、款项用途不一致等情形屡见不鲜。)
(当出借人主张还款时。)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借款协议属于企业借贷合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和《最高人民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虽属企业之间借贷,但是属于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
(若企业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一方出借资金给另一方,需审查双方是否均具有合法的借贷主体资格以及借款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对企业间借贷的规定。)
(在实践中,要严格依据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准确确定借款主体,以明确各方在纠纷中的权利义务,妥善解决纠纷。)
(维护金融秩序原则)
(是指对企业之间借贷关系的效力,应当按照有关金融信贷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认定,对这类纠纷的处理,应当有利于维护金融信贷专营的秩序有利于对资金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引导企业正确使用资金。)
(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对引起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责任及引起纠纷的责任应当正确区分。)
第一种观点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
(理由是: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过金融审批手续后,其具有金融从业资格且款项来源合法,公司在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从事金融活动,并以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
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违反金融政策和强制性规范,应认定为无效。)
(其无效的理由如下:由于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合同行为,因此认定合同效力问题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认定。)
(依据《人民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二)恶意串通。)
(明确借贷关系的合法性。)
(一般来说企业间直接借贷可能违反金融法规。)
企业之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主要依据借贷的性质和关系进行,以下是具体处理方式:
- (民间借贷纠纷:基本原则:应符合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即调整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法律途径:当发生借贷纠纷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民事诉讼法》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在涉及多个企业间的借款合同争议案件中,借款合同构成了与其他债务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应因其他业务或债务关系的存在而否认其债务履行的义务。)
- (只要借款方是为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而进行的临时性资金借贷且出借方的主要业务不是资金融通同时没有违反金融管理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借款合同应被认定为有效。)
(主流裁判观点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
编者按:(民间借贷是民营企业在银行信贷之外最常用的债权融资方式,民间借贷纠纷也是民营企业面对的最高发的融资纠纷之一。)
(因内容重要,我们将民间借贷专题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聚焦民间借贷合同引发的问题,包括纠纷管辖、本息认定、举证责任和合同效力等。)
(在现代社会,借贷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伴随着而来的则是各类借贷纠纷。)
(无论是个人之间的借款,还是企业间的贷款,若出现争议如何处理和解决借贷纠纷便成为了焦点。)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以清晰的总分层次结构,带您了解借贷纠纷的处理以及的判决依据。)
(在审查借贷合同效力时,要正确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准确界定民间借贷纠纷,特别是划清合法借贷与非法借贷的界限,依法为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供有效的法律空间。)
——杜万华:《大力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为完善社会法治秩序,维护司法公正。)
(说实话看完这些内容,感觉有点懵。但这也说明了企业在做借贷的时候真的要小心!)
(别看现在借钱容易,一旦出了问题,可能就变成一场大麻烦。)
(建议大家在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看看条款,搞清楚是不是合法合规的。)
(尤其是那些看起来“”或者“无抵押”的贷款更要多留个心眼!)
(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占了便宜,结果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企业朋友们,千万别贪小便宜吃大亏!)
(记住一句话:合法合规才是王道!)
( 祝大家都能避开借贷陷阱,顺利发展!)
精彩评论








责任编辑:池飞-债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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