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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发布了一起骗取贷款典型案例。 2012年4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董某因其本人之前的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被列为贷款人黑名单,遂以朱某、方某、董某多人及某农业公司、养殖公司等自然人和公司的名义、信息,向伊川县农商银行多个支行,提供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理由。

单位上使用员工的名字贷款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一,关于贷款的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人民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这意味着,如果单位以员工的名义贷款,但实际上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数额较大。

现实中,企业是否借员工名义借贷的真实性很难判定。2019年6月,张壮野等人二审败诉。2016年3月开始,张壮野等人先后以个人名义借款200多万元并转到公司账户,公司约定给张壮野等人年利息10%。多次转账的同时,部分贷款作为奖金留在了张壮野等人账户。当地经审理后认为,张壮野通过借贷利息获利。

盗用信息贷款的判刑,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综上所述,一个公司利用你的名义去贷款,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你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考法规 《人民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没有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盗用公司名义借款,就构成。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