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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公司老板发现本身的公司被“借”了钱,贷款是假的用途是私人的,这类情况越来越常见许多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踩了雷。
其实冒用公司名义贷款,就是有人打着公司的招牌,把贷款拿去自身用,这不仅违法还或许让公司背锅。
下面咱们来聊聊这类骗局有哪些套路,以及怎么防范。
简单说就是有人伪造公司信息,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贷款机构借钱,然后这笔钱不是用来公司经营,而是被个人拿去挥霍、出资、还债等。
此类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比如《刑法》里有挪用资金罪、贷款诈骗罪等条款。
而且一旦被发现,公司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套路看似高明但其实漏洞百出。
比如假使贷款是通过银行审批的,银行一般会核实公司资质。但假若有人伪造资料那风险就大了。
面对冒充公司名义贷款并采用公司账户走账的情况,公司应立即采用法律措施以保护自身权益。
立即报警,依照《人民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冒用他人公司名义执行贷款属于违法行为。
收集证据。涵盖贷款合同、转账登记、伪造文件等。
寻求律师帮助,专业的法律团队能帮你分析情况,设定应对策略。
其实很多公司老板都以为“公司是”,所以不会被牵连。但事实并非如此。
比如倘使员工以公司名义贷款,但没有授权公司可能不承担责任。但假若公司内部管控混乱,比如公章随便放那就难说了。
不过假如贷款是用于公司经营,那公司就得还。但假使贷款是用于个人用途,那责任就不同了。
有些股东或以公司名义贷款后私用,这就是典型的“挪用资金”。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这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而且假使金额较大,或是持续时间较长结果更严重。
比如一位公司股东朋友告诉我,他的公司未经赞同,以公司名义贷款结果全部用于自身消费。
他问“公司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答案是:有可能。详细要看贷款用途、金额、是不是恶意等。
假使贷款是通过虚假材料获取的,那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公司不能随意动用公司资金,否则后果很严重。
员工擅自以公司名义借款并加盖公章,倘使事后难以偿还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这个疑问在判例中有确定答案。
比如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曾审理过一起案件:某公司因员工以公司名义借款被起诉,认定该员工未被授予对外借款的代理权,其行为不能构成表见代理,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
若是员工未经授权公司不一定承担责任。
但这也取决于详细情况。假如公司内部管控松散,比如公章管理不到位那就简单出疑问。
公司务必强化内部管理,比如限制公章采用权限,定期审计财务。
防范这类骗局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实很多公司老板对这些疑问并不重视,直到出了事才后悔。
防患于未然比事后补救更关键。
冒用公司名义贷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损害公司利益还可能触犯刑法。
公司要时刻警惕加强内部管理,防止被利用。
一旦发现类似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证据依。
别等到事情发生后才后悔,那时候已经晚了。
记住一句话公司不是提款机也不是谁都能随便用的。
假若你也遇到类似难题,记得按时应对不要拖。
期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避开这些坑。
编辑:贷款-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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