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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单户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贷款金额限制: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这是小额贷款的一个基本特征,旨在满足个人或家庭的小额资金需求。借款人资格限制:借款人需为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小额借贷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额度限制 小额借贷通常有最高和最低金额限制,超出此范围的申请可能无法获批。 这种限制旨在确保贷款风险可控,并满足大多数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利率限制 小额借贷的利率受到法律法规的监管,贷款机构不得随意设定过高利率。 过高的利率可能加重借款人还款压力。①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 ②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单户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

新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杠杆进行了限制。例如,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一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四倍。 监管和责任 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在贷款集中度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5%。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贷款集中度相关条款为小贷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更好地管理资金风险创造了条件。同时,《暂行办法》规定。合同签订后,在授信额度期限内,被告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先后三次签订了《小额贷款额度借款支用协议-“极速贷”》,向原告申请支用借款三笔,具体如下:第一笔于2021年10月28日,被告向原告申请支用借款275000元,借款期限24个月,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8日,借款年利率8%,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针对消费者而言,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转让通常被视作是合法合规的操作方式。 无论债权的所有权归属于何人,其所欠贷款均需得到偿还。 只要所提供的贷款利率未超出法律的规定范畴,倘若消费者故意逃避债务,那么第三方便具有追索权,这将对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一定的影响。86号文指出:“小贷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贷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融资渠道上,《办法》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来源限于自有资金与外部融入资金。其中,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形式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形式融资。 在融资杠杆倍数层面,《办法》延续了此前《通知》“1+4”的有关规定,但对净资产的时间范围作出进一步明确。借款次数的限制 在民间借贷中,并没有对借款次数进行明确的限制。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个月内进行3次小额贷款并不违法。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借款次数没有限制,但每次借款的利息和总额度仍需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 小额贷款的风险与注意事项 小额贷款虽然方便,但利息往往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