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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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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高性能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5年7月1日

2025627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3万吨高性能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合创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位于山东阳谷经济开发区北部工业集中区祥光路2号。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购置真空捏合机、开炼机、三辊研磨机、行星搅拌机、压滤机、过滤机、料缸、干法涂布机、空压制氮机、空压机、粉体料真空上料机、切胶机等生产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项目一期投产后年可生产12600吨高性能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劳动定员65人,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4月委托绿色方园(山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41018日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阳行审环字【20245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254月建设完成,进行设备调试。20241108日排污许可证申请完成(证书编号:91371500MAC5LM251B0010)。

202506月,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合创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一期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合创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2025.06.06-2025.06.07对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结果,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一期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为项目一期验收,企业只购置安装部分生产设备。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该项目建设地点、生产性质、主要生产工艺、主要环保设施与措施等均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主要包括:

1、固废间和危废间位置和大小发生变化,危废间位于东车间外南侧,面积约30m2一般固废间位于西车间外南侧,面积约360m2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判定原则,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

项目硅胶混炼胶上料、密炼、开炼产生的VOCs、颗粒物、臭气浓度经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干式过滤箱+沸石浓缩转轮+TO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液态混炼胶上料、密炼产生的VOCs、颗粒物、氨气、臭气浓度经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两级喷淋塔(酸洗+水洗)+干式过滤箱后,汇入同一套沸石浓缩转轮+TO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涂胶产生的VOCs、臭气浓度收集后和加热过程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共同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过程配备低氮燃烧器。

(二)

项目循环冷却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定期补充,定期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同生产废水(循环冷却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去离子水制备用水、地面冲洗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捏合机、开炼机、研磨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胶、下脚料、皮革料头、除尘器集尘、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维修手套、废活性炭、包装材料内包装袋和生活垃圾。

废胶下脚料、皮革料头、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集尘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维修手套、润滑油、液压油、油桶、废活性炭和包装材料内包装袋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见下表,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时间

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量

生产负荷

2025.06.06

硅胶混炼胶

40/天

40/天

100%

尼龙基布

2000m2/年

2000m2/年

100%

涤纶混纺基布

667m2/年

667m2/年

100%

超纤皮基布

667m2/年

667m2/年

100%

2025.06.07

硅胶混炼胶

40/天

40/天

100%

尼龙基布

2000m2/年

2000m2/年

100%

涤纶混纺基布

667m2/年

667m2/年

100%

超纤皮基布

667m2/年

667m2/年

100%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4.2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kg/h,DA002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3.8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1排放限值(60mg/m33.0kg/h)DA001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3kg/h,DA002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kg/h,排气筒DA001DA002出口SO2NOx未检出,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432-2011) 表5中标准浓度限值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表2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颗粒物10mg/m33.5kg/h,SO2100mg/m32.6kg/h,NOx200mg/m30.77kg/h排气筒DA001出口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3.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2kg/h,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432-2011) 表5中标准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限值10mg/m34.9kg/h);排气筒DA001出口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122(无量纲)、排气筒DA002出口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122(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限值2000无量纲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厂界监控点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1.0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厂房外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1.5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特别排放限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特别排放限值20mg/m3无组织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487u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432-2011)表6中标准要求1.0mg/m3无组织厂界监控点氨气最大排放浓度0.72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16(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氨1.5kg/h、臭气浓度20(无量纲));无组织厂界监控点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0.04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06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限值标准(二氧化硫0.4mg/m3氮氧化物0.12mg/m3)。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2天的日均值分别为pH7.3-7.47.4,化学需氧量223mg/L205mg/L、生化需氧量66.5mg/L61.0mg/L、悬浮物21mg/L20mg/L、氨氮6.66mg/L6.48mg/L,全盐量1018mg/L1013mg/L,总磷0.63mg/L0.65mg/L,总氮13.6mg/L13.5mg/L,石油类0.52mg/L0.57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pH6-9,化学需氧量500mg/L、生化需氧量200mg/L、悬浮物200mg/L、氨氮30mg/L、总磷2mg/L、总氮70mg/L、石油类20mg/L)。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A)南厂界紧邻其他厂区,不具备监测条件,未监测。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运行时间及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分析计算,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年排放量为1.0512t/a,颗粒物的年排放量为0.378t/aS02的年排放量为0.379872t/aN0x的年排放量为0.379872t/a,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2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3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做好防流散措施,规范设置环保标识,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山东利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627

附件下载浏览http://www.guanxian.org/tp/2025/0701/1717420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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