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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各种起因背负了银行贷款或信用卡欠款。在这些债务中利息往往占据了不小的比例,使得借款人在还款进展中倍感压力。那么是不是存在一种可能,即与银行协商只还本金不还利息呢?本文将从法律和实际操作两个方面实施分析。
依据我国《人民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的法律表现。借款合同一旦成立借款人就有义务遵循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返还本金。具体来看:
1. 《人民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理应依据约好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木有约好或是说协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应该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 《人民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未遵循协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的,理应遵循协定或是说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由此可见,在法律层面借款人应该依据预约的期限支付利息,这是借款人的基本义务。从理论上讲借款人无法仅还本金而不支付利息。
虽然法律规定借款人应支付利息,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有可能与银行协商只还本金不还利息呢?
银行作为贷款机构,其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贷款利息。银行多数情况下不会轻易同意借款人仅还本金不还利息。除非在特殊情况下,银行可能将会考虑减免部分利息但全额免除利息的可能性较小。
在实际操作中,借款人可以尝试与银行协商以下几种情况:
(1)延长还款期限: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减低每期还款金额,从而减轻还款压力。
(2)调整还款方法: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办法如将等额本息调整为等额本金,从而减低利息支出。
(3)减免部分利息:在特殊情况下,如借款人因经济困难引起逾期还款,银行也许会考虑减免部分利息,以帮助借款人度过难关。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情况均需与银行协商一致,且银行同意减免利息的可能性较小。
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来看,借款人一般不可仅还本金不还利息。借款人应依照借款合同的协定偿还本金和利息。在实际操作中,借款人可尝试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期限、还款方法或减免部分利息但全额免除利息的可能性较小。
面对经济压力,借款人应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如调整消费观念、增加收入来源等,以确信准时偿还债务。同时银行也应关注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贷款政策,为借款人提供一定的缓冲空间。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才能实现借款人与银行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