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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经营效益常常需要通过申请贷款、租赁房屋或购买设备等办法筹集资金。在这个期间担保成为了一种必不可少的信用保障手段。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在贷款担保期间扮演着关键角色。本文将从财务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签字风险及责任承担三个方面实施分析。
依照《人民会计法》第四条的规定,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意味着在贷款担保进展中,财务负责人需要保证担保表现的合规性。具体而言,财务负责人在以下方面承担法律责任:
1. 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依照《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财务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担保行为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否则担保合同无效。
2. 担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财务负责人需要确信担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因合同纠纷引发担保无效。
3. 担保责任的履行:财务负责人在担保合同中预约的责任范围内,需要履行担保责任。若公司无法准时偿还贷款,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贷款担保期间,财务负责人作为担保人需要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签字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假若财务负责人作为保证人签字,则其个人将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一旦公司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2. 个人信用受损:担保行为可能对财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产生作用。若公司无法准时偿还贷款,财务负责人可能面临信用污点,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
3. 法律风险:若财务负责人在担保进展中存在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可能引发担保合同无效甚至面临刑事责任。
在担保合同履行进展中,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 履行担保责任:按照担保合同的预约,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财务负责人需要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 赔偿损失:若因财务负责人滥用职权或违反法律法规引发公司承担不必要的债务,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追偿权:在担保合同履行期间,若财务负责人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其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在贷款担保期间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签字风险及责任承担。为了减低风险,财务负责人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履行职责,保障担保行为的合规性。同时公司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担保行为保障公司及财务负责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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