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1日
2024年11月7日,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2022年阳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阳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位于聊城市阳谷县境内,总投资5664.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2万元)。项目采用村级污水处理站集中治理模式,于阳谷县内8个乡镇(街道)新建污水处理站15座,同时配套建设15个村庄的污水收集管网,其中西湖镇东干河营村、阿城镇武将台村、高庙王镇苦水王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为50m3/d;定水镇房海村、侨润街道国庄村、阿城镇颜营村、张秋镇姜营村、寿张镇毛庙村、寿张镇许庄村、高庙王镇邵楼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为100m3/d;寿张镇闫集村、高庙王镇朱施董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为120m3/d;阿城镇东王庄村、高庙王镇徐集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为150m3/d;阎楼镇张岩寨村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为200m3/d。本项目收集废水不包含冲厕水和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设置巡检、维护兼职人员1名,每天运行时间段为6时至22时,年运行365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山东鑫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阳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2年12月28日以“阳行审环字〔2022〕4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4年07月01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91371521MA3NXLPP4E001Y)。
2024年07月,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7月09日-08月09日对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结果,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编制了《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阳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阳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该项目生产性质、运行规模、主要运行工艺、主要环保设施与措施等均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建设的主要变动情况为:
1、原设计的阿城镇古柳树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地点变更为西湖镇东干河营村。
2、原设计的寿张镇河东赵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地点变更为寿张镇毛庙村。
3、原设计的寿张镇四棚前街村污水处理站因该村不再进行治理,将污水处理站变更至寿张镇许庄村建设。
4、高庙王镇朱施董村污水处理站原设计位置在胡同南头,实际变更至村东头空闲处建设。
5、高庙王镇徐集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地点变更至该村西500m沟渠处。
以上变动均得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批准。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判定原则,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均采取封闭式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池体、污水管线、检查井平时处于封闭状态,逸散的少量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A2O+絮凝沉淀+消毒”的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管道排入附近水体。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鼓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格栅栅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污泥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寿张镇闫集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4mg/m3,无组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5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6(无量纲);寿张镇毛庙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5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6(无量纲);寿张镇许庄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5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6(无量纲);高庙王镇苦水王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6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8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高庙王镇朱施董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6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8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4(无量纲);高庙王镇徐集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6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高庙王镇邵楼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6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阿城镇武将台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6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阿城镇东王庄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闫楼镇张岩寨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6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6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侨润街道国庄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6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阿城镇颜营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西湖镇东干河营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3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张秋镇姜营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3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5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2(无量纲);定水镇房海村污水处理站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5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5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3(无量纲)。废气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寿张镇闫集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2-7.3之间,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1mg/L、氨氮1.56mg/L、总磷0.36mg/L、总氮3.29mg/L、动植物油0.56mg/L、悬浮物9mg/L、粪大肠菌群785MPN/L;寿张镇毛庙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3-7.4之间,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1mg/L、氨氮0.603mg/L、总磷0.47mg/L、总氮0.404mg/L、动植物油0.52mg/L、悬浮物11mg/L、粪大肠菌群800MPN/L;寿张镇许庄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3-7.4之间,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2mg/L、氨氮0.493mg/L、总磷0.37mg/L、总氮3.0mg/L、动植物油0.53mg/L、悬浮物10mg/L、粪大肠菌群768MPN/L;高庙王镇苦水王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2-7.3之间,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5mg/L、氨氮0.262mg/L、总磷0.11mg/L、总氮3.08mg/L、动植物油0.64mg/L、悬浮物6mg/L、粪大肠菌群785MPN/L;高庙王镇朱施董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4-7.5之间,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mg/L、氨氮0.818mg/L、总磷0.70mg/L、总氮5.58mg/L、动植物油0.46mg/L、悬浮物7mg/L、粪大肠菌群800MPN/L;高庙王镇徐集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2-7.3之间,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6mg/L、氨氮1.27mg/L、总磷0.50mg/L、总氮5.80mg/L、动植物油0.34mg/L、悬浮物9mg/L、粪大肠菌群793MPN/L;高庙王镇邵楼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3-7.4之间,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6mg/L、氨氮1.18mg/L、总磷0.52mg/L、总氮6.37mg/L、动植物油0.26mg/L、悬浮物6mg/L、粪大肠菌群740MPN/L;阿城镇武将台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日均最大值为7.3,化学需氧量29mg/L、氨氮2.42mg/L、总磷1.82mg/L、总氮6.47mg/L、动植物油0.28mg/L、悬浮物7mg/L、粪大肠菌群828MPN/L;阿城镇东王庄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4-7.5,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5mg/L、氨氮3.75mg/L、总磷2.38mg/L、总氮9.87mg/L、动植物油0.21mg/L、悬浮物9mg/L、粪大肠菌群818MPN/L;闫楼镇张岩寨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5-7.6,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5mg/L、氨氮0.930mg/L、总磷0.28mg/L、总氮3.75mg/L、动植物油0.15mg/L、悬浮物7mg/L、粪大肠菌群800MPN/L;侨润街道国庄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在7.3-7.4,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6mg/L、氨氮5.46mg/L、总磷0.56mg/L、总氮9.79mg/L、动植物油0.17mg/L、悬浮物9mg/L、粪大肠菌群818MPN/L;阿城镇颜营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日均最大值为7.3,化学需氧量28mg/L、氨氮0.403mg/L、总磷0.13mg/L、总氮6.43mg/L、动植物油0.132mg/L、悬浮物6mg/L、粪大肠菌群628MPN/L;西湖镇东干河营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日均最大值为7.2,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1.83mg/L、总磷0.24mg/L、总氮9.89mg/L、动植物油0.17mg/L、悬浮物9mg/L、粪大肠菌群785MPN/L;张秋镇姜营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日均最大值为7.4-7.5,化学需氧量24mg/L、氨氮0.414mg/L、总磷0.61mg/L、总氮7.37mg/L、动植物油0.26mg/L、悬浮物8mg/L、粪大肠菌群815MPN/L;定水镇房海村污水处理站出口pH日均最大值为7.7-7.8,化学需氧量37mg/L、氨氮1.83mg/L、总磷0.47mg/L、总氮10.95mg/L、动植物油0.22mg/L、悬浮物6mg/L、粪大肠菌群818MPN/L。废水排放均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2019)表1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寿张镇闫集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0dB(A);寿张镇毛庙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寿张镇许庄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高庙王镇苦水王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高庙王镇朱施董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高庙王镇徐集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高庙王镇邵楼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dB(A);阿城镇武将台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阿城镇东王庄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闫楼镇张岩寨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dB(A);侨润街道国庄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阿城镇颜营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dB(A);西湖镇东干河营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张秋镇姜营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定水镇房海村污水处理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阳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报告编制内容,完善附图附件。
2、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污水处理站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落实定期检查制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持管线、阀件、池体等的密封,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污泥运输车辆管理,做好密闭运输、遮盖、围挡、防渗漏、防遗撒等措施。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阳谷国资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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