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公示日期:2026年5月8日
2026年4月30日,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 600 万套家电配件及 200 万个喷塑加工件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合创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现有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西湖镇西金路(良种棉加工厂院内),年产100万套家电配件及加工90万个喷塑加工件。因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合同到期,原租赁单位不再续签,公司搬迁到山东省聊城市阳谷经济开发区西部工业集中区西湖镇工业园区14号,租赁山东诺泊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建设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家电配件及200万个喷塑加工件迁建项目。厂房占地面积3000m2。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购置注塑机10台、粉碎机4台、混料机4台、冷水机5台、烘箱2台等部分主要生产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项目一期投产后可年产300万套家电配件。项目一期劳动定员15人,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生产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于2025 年 08 月委托绿色方园(山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600 万套家电配件及 200 万个喷塑加工件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 年 09 月23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以阳环报告表【2025】1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25年12月30日申请排污许可登记表,编号为91371521MA3TKBJX9K。
2026年4月,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委托合创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进行一期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合创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于2026.04.02-2026.04.03对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环境管理状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编制了《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600 万套家电配件及 200 万个喷塑加工件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600 万套家电配件及 200 万个喷塑加工件迁建项目”的一期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为项目一期验收,企业购置了部分生产设备。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该项目建设地点、生产性质、生产工艺、等均与环评基本一致。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判定原则,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的气体,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暂存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阳谷县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粉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袋、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维修手套、废过滤棉和生活垃圾。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和废维修手套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见下表,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时间 | 产品名称 |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量 | 生产负荷 |
2026.04.02 | 家电配件(注塑) | 1万套/天 | 1万套/天 | 100% |
2026.04.03 | 家电配件(注塑) | 1万套/天 | 1万套/天 | 100%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3.0kg/h);排气筒DA004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1.0×10-3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限值要求(20mg/m3、3.5kg/h)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5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相关限值(2.0mg/m3);无组织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3u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1.0mg/m3)。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放口2天的日均值分别为PH:7.1-7.2、7.2-7.3化学需氧量274mg/L、259mg/L、生化需氧量82.1mg/L、77.9mg/L、悬浮物20mg/L、21mg/L、氨氮11.1mg/L、10.4mg/L,石油类0.25mg/L、0.25mg/L,全盐量916mg/L、916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阳谷县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3点位2天监测中,该企业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A),西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dB(A),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运行时间及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分析计算,项目项目颗粒物的年排放量约为0.0003t,VOCS的年排放量约为0.0792t,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600 万套家电配件及 200 万个喷塑加工件迁建项目(一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2、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做好排气筒的日常维护,避免腐蚀泄漏的发生。
3、一般固废应及时收集至一般固废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并定期处置。
4、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做好防流散措施,规范设置环保标识,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聊城晨兴电器配件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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