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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网贷行业逐渐崛起,疑问也随之而来。近年来若干公司为加强效果,采用冒充社区工作人员等非法手实行,给借款人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本文将围绕冒充社区工作人员加微信这一疑问,探讨其是否犯法以及律师怎样取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冒充公检法、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的表现属于违法行为。这类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而言,冒充社区工作人员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人员通过非法手获取借款人的个人信息,涵姓名、电话、住址等,用于。
(2)冒用他人身份:人员冒充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借款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信任实行。
(3)扰乱社会秩序:冒充社区工作人员,容易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冒充社区工作人员的行为将依照情节轻重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具体如下:
(1)冒充公检法、社区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更高可处七年有期刑。
冒充社区工作人员加微信实行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这类行为侵犯了借款人的隐私权扰乱了社会秩序,具有以下特点:
(1)侵犯隐私权:人员通过冒充社区工作人员加微信,获取借款人的微信好友信息,侵犯借款人隐私。
(2)欺诈行为:冒充社区工作人员加微信,让借款人误以为对方是真正的社区工作人员,从而信任对方,达到目的。
(3)扰乱社会秩序:冒充社区工作人员加微信,容易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针对冒充社区工作人员加微信的违法行为,律师可采纳以下取证方法:
(1)收集证据:借款人应保留与人员加微信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作为证据。
(2)调查核实:律师可调查核实人员冒充社区工作人员的身份,包含查看其工作证、询问社区工作人员等。
(3)鉴定证据:对借款人提供的证据实行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4)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借款人无法提供充足证据律师可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涵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
冒充社区工作人员行为严重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应依法予以打击。借款人在面对此类违法行为时,应积极收集证据及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发挥职业素养采纳有效取证方法,为借款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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