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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通道类信托贷款的主要监管规制 委托贷款与民间借贷 (一)委托贷款属于民间借贷吗? (二)司法裁判态度 (三)委托贷款被认定为民间借贷的影响 前言 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一项传统的中间业务,具有金融通道的天然属性,容易成为监管套利的猎物,具有天使与魔鬼的两重性。管理规范的好了,委托贷款是天使。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受托人(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者并协助收回的一项服务。 产品特点: 委托贷款是企业、事业相互融资的合法规范方式; 委托贷款对借款人经营、信息披露无特殊要求,限制少、方便快捷,融资成本可以很低。

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在法律性质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关系不同 委托贷款涉及三方主体:委托人、受托银行和借款人。委托人与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银行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指示发放贷款。信托贷款则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与委托人形成信托关系,信托财产于委托人、受托人固有财产。下面详细解释这一概念:银行信托贷款是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的一种金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会基于客户的融资需求或者自身资金运用的策略,将一部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这些资金并不是银行直接发放给借款人,而是通过信托公司这个中介来完成贷款过程。

从《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定义和适用来看,可以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机构为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信托公司等。银行委托贷款与信托委托贷款在法律关系、操作方式、资金门槛等6大方面存在区别。 现实中,到底选用银行还是信托进行委托贷款,客户还是要根据实际需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