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而且还是黑龙江地区的某某村镇银行上传的,而这笔贷款我记得借款是3000元,我的银行卡实际到账金额是2650元,借款周期是14天,我还款的金额依然是3000元,虽然我知道这种带有“砍头息”的贷款是违法的,但我还是如期偿还了贷款,我当时是通过APP客户端还款的,也可以说是直接还款给P2P平台的。

首先,我是借过P2P平台的贷款不假,但我是分期贷款的,一共借款20000元分24期偿还,申请贷款的时候,我银行实际到账的金额是17850元,与我实际申请的金额不符,而我每期还款17839元,目前已经还款了22期%******元),如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实际到账本金计息偿还的话,我也早就还清了。

近日,又一个大省——河南省——对P2P网贷行业出手整治。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了河南省第一批拟注销网站备案的网络借贷平台名单。据资管黑板报报道,早在2019年8月,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其发布“P2P网贷行业风险提示函”,内容提及了网贷的定义、平台的性质、出借人风险自担、出借人损失追偿、以及借款人须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等内容。P2P出借人风险自担出借人必须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自行判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