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5月15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菏金罚决字〔2024〕16号)显示,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人民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0万元。
中银富登兴家贷是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推出的一款产品,旨在满足广大工薪阶层的个人消费需求。近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该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被罚30万元。
银行名称 | 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
成立时间 | 2012年01月10日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文化路西巴黎城A01号(单县广播局南邻)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具体来说,时任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黄岗支行客户经理王海豹、时任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金融部客户经理李亚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
5月15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简称:富登村镇银行)的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人民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该银行罚款30万元。
无忧贷:为满足县域优质企业大额贷款需求开发的产品,满三年,具有银行流水或缴纳均可在我行申请。期限:1-36个月;额度:30-500万元;利率:4-7%;还款方式:每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额度可循环使用,贷款期间可随借随还,无任何罚息及手续费。
富登二顺位抵押贷:适用对象为拥有银行了抵押的房产的客户。贷款金额:200,000-2,000,000;贷款期限:最短6个月,最长60个月;抵押成数:接受指定区域房产,最高100%的抵押率;贷款年化实际利率:14.7%-22.3%;还款方式:季度息息本或等额本息。
公告人单县人民公告内容显示,原告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诉被告孟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对借款本金3390652元及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单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小微企业,其贷款服务旨在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不仅对银行自身造成了损失,也对客户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此次被罚30万元,提醒了银行业务操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也为其他银行提供了警示。
大家还看了: